WikiStock

全球券商監管查詢APP

繁體中文
下載APP
首頁-資訊-

MPF|積金局譴責滙豐並罰款2400萬元 滙豐發言人:已實施優化監察措施 前退休金主管葉士奇喪失主事中介人負責人資格18個月

icon香港經濟

2024-07-05 18:20

積金局向強積金主事中介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作出譴責滙豐的缺失,可歸因於葉士奇作為負責人員的疏忽所引致滙豐發言人:馬上糾正安排,並實施優化的監察措施滙豐招募沒有註冊中介人資格的人力資源機構或招聘公司作為介
  • 積金局向強積金主事中介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作出譴責
  • 滙豐的缺失,可歸因於葉士奇作為負責人員的疏忽所引致
  • 滙豐發言人:馬上糾正安排,並實施優化的監察措施
  • 滙豐招募沒有註冊中介人資格的人力資源機構或招聘公司作為介紹人

  積金局向強積金主事中介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作出譴責,並判處罰款2,400萬元。積金局同時譴責葉士奇,及命令滙豐香港前退休金主管葉士奇由2024年7月5日至2026年1月4日的18個月期間,喪失主事中介人負責人員資格。積金局認為滙豐的缺失,可歸因於葉士奇作為負責人員的疏忽所引致。

  滙豐發言人:全力配合積金局的調查

  滙豐發言人表示,接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紀律行動的結果,在發現採用中介人推薦營銷的問題後,全力配合積金局的調查,馬上糾正有關安排,並實施優化的監察措施。發言人續指,滙豐非常重視遵守適用法規的責任,並樂見問題得以解決。

  據積金局指,滙豐在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期間,推行一個轉介項目,招募沒有註冊中介人資格的人力資源機構或招聘公司作為介紹人,向滙豐推薦潛在的強積金企業客戶。

  若獲推薦的客戶、介紹人自己及/或其附屬公司參與滙豐的強積金計劃、向滙豐的計劃作強積金供款及/或將強積金轉移至滙豐的計劃,該介紹人便可從滙豐獲得轉介費。

  積金局:葉士奇沒有識別不遵從相關操守要求的風險

  積金局認為,滙豐在該轉介項目沒有遵守以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強積金條例》)及《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的操守要求:(一)向介紹人提供優待,以促使客戶參與滙豐的計劃、向滙豐的計劃作供款及/或將任何強積金轉移至滙豐的計劃;及(二)沒有充足的管控措施及程序,以確保滙豐及其附屬中介人遵守《強積金條例》第4A部的規定,包括確保只會用註冊中介人代表其進行受規管活動。

  積金局指,葉士奇負責監督批核及執行該項目直至2020年11月,但他卻沒有識別不遵從相關操守要求的風險,包括提供優待的規範,及不可用未經註冊的人士進行受規管活動。

免責聲明:本文觀點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本平台的投資建議,本平台不對文章信息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作出任何保證,亦不對因使用或信賴文章信息引發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